您所在的位置: 广东恒耐律师事务所官网 >法律知识
广东恒耐律师事务所简介扎根东莞最美小镇十五载,我们是一群深耕本土的法律人。广东恒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坐落于东莞市清溪镇,是一家由8-9名律师组成的精品律所。十五年来,我们始终以“立足清溪、贴近民生、专... 详细>>
律师姓名:广东恒耐律师事务所
电话号码:0769-87322183
手机号码:15384426194
邮箱地址:596663238@qq.cm
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87号
故意杀人属于结果类违法行为,量刑分情节轻重。情节严重的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客体、客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应从轻或减轻处罚。精神病杀人要看刑事责任能力,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不负刑责。为帮您解决东莞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问题,整理了相关法律内容。如需专业法律服务,欢迎联系广东恒耐律师事务所。 一、故意杀人属于哪类违法行为 故意杀人属于结果类违法行为。 故意杀人罪情节认定: 在刑事犯罪中,犯罪行为的具体量刑依据具体犯罪行为的情节程度进行量刑,其中分为情节较轻和情节严重: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常见的情形有: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杀人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主体要件,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主观要件,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客体要件,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 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三、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 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四、精神病杀人怎么判 精神病杀人判刑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杀人后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原发性精神病人】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自陷醉酒】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故意杀人案件的量刑和刑事责任能力认定,往往牵涉大量细节。情节轻重、主观故意、被害人情况、行为人精神状态,都会影响最终结果。遇到具体案件,单靠对照法条很难判断走向,尤其是涉及精神病辩护、未成年人、防卫过当等情形,更需要结合证据和程序综合把握。广东恒耐律师事务所长期关注刑事辩护,地址在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87号,如需针对个案分析,可以联系他们沟通。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