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广东恒耐律师事务所官网 >法律知识
广东恒耐律师事务所简介扎根东莞最美小镇十五载,我们是一群深耕本土的法律人。广东恒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坐落于东莞市清溪镇,是一家由8-9名律师组成的精品律所。十五年来,我们始终以“立足清溪、贴近民生、专... 详细>>
律师姓名:广东恒耐律师事务所
电话号码:0769-87322183
手机号码:15384426194
邮箱地址:596663238@qq.cm
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87号
刑事案件中,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若判管制则折抵二日。羁押依附于拘留或逮捕,不是独立强制措施。管制刑期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三年。羁押期限从逮捕之日起算,侦查阶段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这些规定关系到关押时间和实际执行刑期。为更好地帮您解决问题,专门整理了知识、法律和实务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在东莞需要专业刑事辩护,欢迎联系广东恒耐律师事务所。
一、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怎么理解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的意思就是羁押一天的时间,就可以冲抵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一天。如果是被判管制的话,那么就可以羁押一日折抵管制的期限二日。刑期折抵是指罪犯在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期间换算成刑期,予以折抵。因违法行为而受行政拘留,后来又被诉追,如果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和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系同一行为,被拘留的期间,应予折抵,如果被判处刑罚的是另一犯罪行为,被拘留期间不能折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羁押是指逮捕还是拘留
羁押包括逮捕和拘留,具体如下:
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逮捕属于在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
羁押是在逮捕、拘留以后决定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羁押和逮捕的区别是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三、管制定量刑期是
管制定量刑期是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
管制执行期间,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但是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然后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四、羁押期限从哪天开始计算
羁押期限从逮捕之日开始进行计算。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犯关押的法定时限。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和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不能办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经延长仍不能终结的,由最高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人民检察院审査起诉阶段被告人羁押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需要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不得超过一个月。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刑事案件里,羁押、逮捕、拘留和刑期折抵这些事,看起来简单,实际适用起来往往有很多细节。比如羁押期限怎么算,什么情况能延长,管制和拘役的折抵为什么不一样,都要结合具体案情判断。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为理解偏差影响自身权益。广东恒耐律师事务所位于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87号,长期处理刑事辩护业务,可以根据个案情况提供法律分析。有需要的话,不妨先和律师聊聊。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